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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区安全防护之重大旅游事故处理报告制度

四川仲达 - 2016-08-02 - 行业动态

最近几年来,全国各地的旅游开发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;开发的旅游项目也越来越多。一些比较火热的旅游景点,平均每天的游客数量非常多,给景区带来了相当丰厚的收益也给当地政府带来了经济效益。与此同时,各种安全风险也日渐增多,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,必须依照相关法律程序上报安全事故。

一、事故报告

1、事故发生后,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,同时拨通紧急救援电话“110”、“120”和定点医院电话,协同有关单位进行抢救。
2、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,要尽快向当地上级有关单位报告,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。
3、保护事故现场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。
4、特大安全事故,须按国务院关于《特大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》进行处理。
5、事故赔偿,按照国家有关保险规定妥善处理。
6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追究事故责任。
二、报告内容
1、事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国籍、团名、护照号码和联系方法。
2、事故发生的初步情况,及事故原因的分析。
3、接待单位和事故有关的其它单位;有关方面的反映和要求。
4、报告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。
三、事故处理及善后的报告内容
1、事故经过及处理。
2、事故原因及责任。
3、事故教训和今后防范措施。
4、善后处理过程及赔偿情况。

针对一些风景区存在的飞石、滚石伤人情况,我公司建议采用四川仲达边坡防护网进行必要的治理措施。